• Mar 30 Mon 2009 12:39
  • 看見

我要先跟敬愛的寶姊表達謝意。如果不是他熱烈推薦,很少看紀錄片的我,應該不會買菲利普‧葛拉斯的紀錄片「十二樂章」,昨天跟我的朋友好白酒一起看真的很喜歡。

 

一開始就是雲霄飛車由低處往高處疾駛,我幾乎是被第一個影像就吸引住了。這時葛拉斯開始說話了。他說,我從不讓別人的觀點左右我,音樂也是如此。我不覺得別人非要聽我的音樂不可,這世界上有這麼多音樂,有莫札特有披頭四,你幹嘛不去聽他們的音樂呢?帶著我的祝福,去聽別人的音樂吧。(因為是憑著我不太可靠的記憶,所以萬一你們看了,發現跟影片上的字句有出入,請不必奇怪。如果可以一模一樣,應該是比較奇怪的。)我立刻覺得,這位先生真的是太酷了。

 

葛拉斯把寫音樂解釋成聆聽,他把聽到的寫出來。所以一開始拍他在書房工作,他就說,從三十年前直到今日,我一開始工作時總不知道從何處開始。我覺得很受激勵,如果連大師都是這樣的話,我經常被困在開頭,似乎在等待著某種天啟,可以讓我開始在文字中航行就是再正常不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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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天氣好。我想先騎車到太平洋百貨吃午餐,如果感覺不錯,就騎到後海。剛到太平洋百貨附近停車,我就愣住了,因為我帶了車鎖,但忘了帶鑰匙。只好找了附近修車小攤,又買了一個車鎖。如今我車上已經有三把鎖,如果這樣的事情再多發生兩次,我打算把這五把鎖做成奧運標誌,掛在我的車上。

 

昨天還是騎到後海去了。我不知道為什麼每次去後海都很失望,但還是要一去再去。也許只是想去看看他好不好?問題是,他越來越狼狽,我也沒辦法。只能偶爾,越來越偶爾的的去看一回,也只能這樣了。

 

後來還沿著紫禁城騎了一圈。我發現昨天真是好日子,我看了三隊人馬在拍婚紗照,其中有一對,我很想拍下來。因為新娘穿了紅色禮服抱著一個大玩具熊,新郎穿著紅色花襯衫也抱著一個大玩具熊,兩人手牽手,本來還挺有童心的。問題是那個新郎本身長得就很像玩具熊,看了這個造型,我唯一的感覺就是,攝影師恨他。因為意識到自己想拍的念頭甚為不懷好意,所以我反而不好意思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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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九點四十七分。我在想應該在十點前回家,還是在十點前寫個部落格,最近的心情太恍惚,好像在夢中夢見自己做了另一個夢。層層疊疊,覺得自己已經醒來,也不知道是真醒了沒有。

 

今天邊上班,耳朵也掛了一整天的耳機。聽了很多的歌,我愛死了卡拉‧布魯尼,他的歌讓我迷醉,迷醉後睜開眼,讓我注意到老闆穿的皮衣很好看,我對他表示稱讚,他愕然的說,我已經穿了好幾次了。晚上的歌讓我有些傷感,突然想到陳育虹寫的幾句:聽了一晚舊時的歌,旁邊是早該認識卻不認識的你。完全憑我不可靠的記憶記的,希望不會出入太多。這首歌第一次聽大概是十二年前,潘越雲唱的,現在換了另一個人演唱,凝固起來的悲哀依然緩緩流動。啊,我再也不重蹈覆轍。

 

從幾個部落格看到,今天是海子自殺二十週年的日子。有人貼上海子的一首詩「祖國,或以夢為馬」。因為貼不上來,我就抄錄我喜歡的一段「面對大河我無限慚愧/我年華虛度  空有一身疲倦/和所有以夢為馬的詩人一樣/歲月易逝一滴不剩/水滴中有一匹馬兒一命歸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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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有幾件出乎我意料的事情。首先,花花鞋沒有嚇到我,嚇到我的是,原來我被告知可能會大半號,一穿卻感覺小半號,我想幫我搶鞋的好友若知道這件事情一定很難受,大半號猶可為,小半號應該是不能穿,不過後來我把襪子脫掉後,就剛剛好了。也許帆布鞋本來就不該穿襪子,這件事可能只有我不知道。

 

昨天跟敬愛的寶姐約在寶弟家吃飯。我除了帶早已預備的紅酒外,還有個任務是去買甜點。辦公室附近有家很棒的義大利餐廳,進口許多義大利食材,當然也一定有甜點。買了甜點,我想到今年兩歲的小J,他一歲時就愛喝香檳,現在兩歲了,酒量應該更好,酒友應該不計代價從小培養起,所以我又買了一瓶號稱跟法國香檳很像的義大利氣泡酒。

 

香檳和威士忌都是我的大敵,只要一點點就可以把我放倒。昨天讓我意外的是,紅酒我喝兩杯後,居然覺得快昏過去了,已經開始有語無倫次的跡象,但是後來喝了加了草莓的氣泡酒,居然逐漸醒過來,我想也許我跟香檳已經握手言和,可以開始做朋友了。就是因為清醒過來,所以我回家後才可以翻翻寶姐特地帶來的「小團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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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企畫案有個死角,怎麼也無法突破,昨晚睡前想了一陣,居然還有些睡不著。於是我就改想「只要為你活一天之冬季戀歌版」我想冬天裡的一天該怎麼好好過。

 

我有個朋友曾有奇想他要跟情人搭乘洛磯山脈火車在大風雪天盡情狂歡。我覺得這個點子真是棒透了,於是我東施效顰就想到西伯利亞火車,但是看過幾部以西伯利亞火車為場景的電影,我就打消了主意。我對於無法好好刷牙洗臉的地方,頂多只能容忍一到兩天,要這樣過七天再多濃情蜜意都會煙消雲散,所以此計不行

 

「北極風情畫」是我這輩子看過最早的幾本愛情小說之一,這裡頭有兩個冬天的場景讓我印象深刻。是作者在華山之顛遇到男主角他們在大雪的晚上邊喝汾酒邊聽男主角講故事還有就是男主角在托木斯克的冬夜裡和女主角偶遇這很令人神往,問題是,難道冬天只能讓人想起這些嗎大雪的夜,裡頭是炙熱的爐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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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ar 19 Thu 2009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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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長官偶爾會拿我來以古鑑今。他前幾天跟我說件趣事。有回他對站崗員說,某某以前寫人物採訪的時候,經常只寫人家的額頭。意思是說,我通常只關心人家腦子在想什麼,至於氛圍啊、表情啊,一概不在我關心之列。站崗員天生聰穎,他一聽此言就連連表示,他會多加注意。

 

其實這句話老長官以前也跟我說過。所以我一聽就笑說,我只寫上半身。沒想到老長官異常堅持,他說哪裡有上半身?只有到額頭。這又把我給逗笑了。

 

今天在一篇雜誌上看到林燕妮訪問陳可辛。先不說訪問做得好不好,我覺得以林燕妮對人情世故的熟悉,他在評斷一些事情時自然會有一種份量。比如,他直接說黎明演「甜蜜蜜」是非常適合的,因為黎明一直有內地人的一種氣質,但演「梅蘭芳」時,完全沒有把一代宗師的風韻表現出來。我相信很多人都覺得黎明演得不好,但是林燕妮兩句話就把那種骨子裡的差異說清楚了。氣質已是鴻溝,如果演技無法超越,那就只能一敗塗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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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有北京友人邀約周末去看他的「狗狗基地」,我因為和另一位朋友約好碰面,於是只好婉拒。但是坦白說,如果沒有約,我想我應該也不會去,因為我深深記住老僧不三宿桑下,以免日久情生的名言。這位北京朋友酷愛貓狗,這些年北京大規模拆遷,很多住戶搬走後,竟然把原先飼養的貓狗扔在原處,處境非常可憐,北京朋友便發起一項活動,搶救這些流浪貓狗,把他們先帶到收容基地,然後再等喜歡貓狗的人來收養。

 

我覺得朋友做的這件事情非常有意義。但我也可以想像得到,一去到那裡,就會覺得這些小貓小狗又可愛又可憐,然後就會人手一隻把他們當禮物一樣的帶回家。我自己行止不定,如果養了貓狗,哪天卻因為自己要搬離北京而丟下他們,我會心痛而死,永遠不原諒自己,所以這種事情,一開始就不應該做。而且隨著年事漸增,我覺得凡事少動心為宜,隨便撿回一隻貓、一隻狗、一個人,到時麻煩可就大了。

 

我最近常跟一位朋友在網上聊天,我從來沒見過他,但每次都聊得非常愉快。這次,針對「愛情就像企畫案」他有幾個說法我覺得非常有趣。一個是,企畫案就像愛情,不溝通不知道執行不下去。還有,愛情就像企畫案,有時一方已經決定結案了,另一方還拚命想執行。總之,他後來衍伸出許多比喻,我都覺得非常有意思,他實在應該寫成一篇文章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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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否曾經告訴你,當年我們喝酒的白楓酒吧,現在已經轉型成餐廳了?我是否曾經告訴你,四合二樓的雪茄房也已經消失,變成餐廳的一角?

 

我是否曾經告訴你,我所熟悉的一切都在暗中偷換?而這個城市從不因為離別而悲傷。新的地標不斷出現在天際線,變化豐盈了人們的生活,我們在飛馳的時代列車中享受迎風破浪的快感。

 

在機場高速路上我看到路邊的楊樹被夕陽照映出亮亮的橘紅,紅色點燃了市區一盞一盞接力的燈火,襯托天空逐漸變黑的藍色。北京變成一個美麗而懂得光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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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友小咪經常說些睿智的話,今天的心靈小語是這樣的:「愛情就像企畫案,不執行不知道可不可行」。我也狗尾續貂加了一句,但我覺得比較適合的版本應該是這樣的:「企畫案就像愛情,不溝通不知道對方想什麼」。我這純粹是開會後的心得。

 

上周五小亨利到北京,我們一群人去吃山東海鮮,他還跟老闆要了一個青島啤酒的酷壺,老闆也很大方的說,平常不給,既然是台灣同胞就送一個。的確這壺用來裝水挺好的。吃完飯我們到南鑼鼓巷新開發的酒吧蓬蒿,這是一群熱愛戲劇的人開的,場地不錯還有露台,老闆娘也漂亮,所以我想生意應該不錯。果然,一去之後高朋滿座,我很欣慰短短時間他們生意就已經蒸蒸日上了。

 

但是,又發生一件令我狐疑的事情了。店裡只有一款紅酒,單杯四十五元,一瓶三百八,我用我不好的數學算一算,一瓶紅酒若沒有偷工減料,只能倒六杯,這樣一瓶不過兩百七,這三百八是怎麼算的呢?我想莫非每杯份量非常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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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爾摩貓的意思,是說這隻貓跟福爾摩斯一樣聰明,頂多只差一點點。我跟咩仔經常反省,會不會每次我們說喵咪襪子多可愛時,只有我們兩個覺得,其他人實在很難感同身受?但話說回來,我覺得喵咪真的很聰明,這實在不是自賣自誇。

 

有一天晚上,咩仔已經上床睡覺了,忽聽喵咪不斷呼喚他,咩仔大聲喝叱要他不要擾人清夢。但是喵咪的聲音跟以往無病呻吟的音調有些不同,好像是在急忙辯解什麼,這時咩仔說不得只好起來看看到底發生什麼事了。他走到客廳,發現冬天天氣冷,他放在沙發上給貓取暖的棉被掉到地上了,而地板太冷,喵咪是絕對不願意睡在地上的,所以他只好請他的「台傭」咩仔幫他把棉被撿起來。等到棉被放回沙發後,喵咪一個晚上都不叫了。

 

聽完這個故事,我覺得很好笑,同時也勸咩仔不要一聽到喵咪叫就罵他,也許他真有什麼事情也說不定。咩仔很無辜的跟我說,喵咪叫十次,有八次他去檢查,看到水還有、餅乾還有,棉被也好好的,誰知道喵咪半夜突然有什麼看不見的心事想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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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交完第二十篇三百字的小稿,覺得又輕鬆又失落。輕鬆是因為終於寫完了,不用再擔心沒題材了。失落是覺得,X的,寫了二十篇都沒有一篇得意之作,這也很煩人。

 

最近失眠兩次。有一晚我覺得天氣已經轉暖所以就把暖氣關了,結果晚上在棉被裡發抖,又不敢貿然起來,免得一起來立刻著涼,我發抖到三點,覺得再這樣下去可不行,於是勇敢的起來開暖氣,才終於睡著了。一次是昨天,因為看小說「同名之人」直到一點才看完,看完後思緒起伏,裡頭的場景不斷出現,怎麼也睡不著。這位一九六七年生的印度裔作家鍾芭‧拉希莉真是太厲害了,我在看這部小說的過程中,總是感覺時光飛逝。

 

看小說其實需要緣分。我對這位作家之前的作品「醫生的翻譯員」印象很模糊,因此有人勸我看「同名之人」時,我是帶著勉強的心情才買下書的,也帶著勉強的心情才翻開第一頁,但是一開始看後就一發不可收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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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我很早就起來了。繼續聽霍洛維茲最後一場鋼琴錄音,還看了咩仔送我的海明威「流動的饗宴」,英文版喔,不過我只看了一頁就出門提早吃中飯。雲南駐京辦事處的「過橋米線」還是非常好吃,吃完我就騎車到東四北大街一個單車精品店打氣。小姑娘看我笨手笨腳的,自告奮勇要幫我打氣,我感動之下就決定買個尾燈,我本來決定在北京不增加任何設備,也不晚上騎車,但我想尾燈還是需要的,安全總是最重要。

 

打完氣我想可以輕輕鬆鬆到馴鹿喝咖啡了,但是沒有,上面貼了租約到期的關門啟事,因為已經有心理準備,所以沒有太悲痛,我到另一個地方喝咖啡就決定回家了。騎車快到長安街上,遇到紅燈停下。我旁邊停了一輛車,車主穿戴整齊,我先看上他的手套,再偷瞄他的公路車,不料他比我更大方,他非常仔細的看了我車,問:這是公爵?我說不是,只是基本款的勇士啊。然後趕緊問,你的手套是哪裡買的?他說,單車精品店都有售。如此便結束我們匆匆交會的對話。晚上我看了伊夫林‧沃小說改編的電影「故園風雨後」,我自己很喜歡。但是我後來想到一個問題,這些英國作家改編的電影,如果你不是之前就知道是誰的作品,有時還真會搞混。比如說毛姆的作品和葛林的作品,是不是很容易弄錯呢,也許別人分得很清楚,是我記憶力越來越差了。

 

如此交代我週日比較振奮的一天,我才有勇氣說說前兩天的狀態。週六早上,我對鏡子裡自己慘白的臉,用一種連續劇做作的語氣說,你不能再這樣了,再這樣你就完了。雖然我酒名在外,但我平常在家喝酒,最多半瓶,經常三分之一瓶。可是這次回北京,雖然喝酒次數不多,但卻有幾次一個人就喝了三分之二瓶,上周五還喝了一整瓶。這真的把我嚇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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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的「班傑明的奇幻旅程」翻譯一塌糊塗,但總算能看完。遇到一位朋友,他看到相同版本,我們討論該不該再去買新版,他說看完之後覺得,即使翻譯準確,大概也很難加深這部電影的深度吧。我也有同感。這部電影改編自費滋傑羅的短篇小說,但我其實更喜歡從這篇小說延伸而成的「愛情的謎底」,不過就拍攝電影來說,兩情相悅但自不同時間走來的遺憾總是比較美,不像「愛情的謎底」充滿了愛與被愛完全錯位的失落。但也因為這樣,我始終覺得「班傑明」看起來就是比較簡單。

 

我自己非常喜歡凱特布蘭琪,他沒有和裘德洛、克里夫歐文演「偷情」,讓我可惜不已,如果是這樣的陣容,這部電影我應該會看三遍。或許是因為喜歡凱特布蘭琪,所以有時我會想起「班傑明」影片接近尾聲時,已經年邁的女主角牽著變成小孩的男主角走路的情景,這種巨大的反差讓人突生一種感動,走向不同的時間,其實面對的是同樣的結局,但是那種彼此依賴走到人生盡頭的背影,男主角變成嬰兒凝視女主角的畫面,我覺得這種「聯繫」的感覺比任何愛情關係更深刻。

 

我覺得人生很困難的是,始終能停留在某種狀態裡。比如說,愛情會改變,對某種事物喜歡的心情會改變,有時你嚮往簡單,但停留在簡單太久又會讓你煩膩而想往前走。但是那種和另一個人有深刻「聯繫」的感覺是永遠不會改變的,如果這部電影會讓人感動,我覺得是因為他們的關係走到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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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因為不想看書,所以就看了很多電影,昨天的義大利片「愛的男人」,我覺得還可以。喜歡的原因如下:音樂好聽、燈光美氣氛佳、風景好、有紅酒,還有敘述的方式。因為最近不能喝紅酒,所以少數的紅酒鏡頭對我造成一些困擾,我發現即使是開紅酒這個動作,都像一顆石子,在我心裡泛起不少漣漪。比較有趣的是敘述方式,一開始是有個女生想跟男主角分手,男主角痛不欲生。第二段電影的時間卻是六個月前,當時男主角跟一個女生分手,沒多久就遇到這個女生,電影就結束在他們剛認識似乎一切充滿可能的階段,但是我們一開始已經知道結尾了,那可是一個很誠實的被拋棄的故事啊。

 

看完這部電影後,我看著酒架上的三瓶紅酒。突然想到最近北京有些怪事,有人過年前租一個男朋友回家,現在還有租妻服務,服務項目包括所有老婆該做的事情都得做。我想到,我可不能百無聊賴等幾個月後我的酒友回北京, 如果我不能多開拓一些酒友,我也許可以考慮去租一個酒友。但是想到租酒友問題就來了,你不能只跟他喝酒不跟他講話,這樣我太累了,也罷也罷,想到敬愛的寶姐月底要到北京,我還是乖乖的等我這些老酒友好了。

 

可能老天聽到我哀怨的心聲。今天中午請兩個朋友吃飯,這家店有很特殊的青島啤酒包裝,我再三暗示他們要不要喝啤酒,他們原本一直說不,但我第三次暗示後,他們也同意了。後來我說,我其實不喜歡喝啤酒,但這個全鋼包裝造型很酷啊,所以我想喝喝看,其實我還是喜歡喝紅酒。結果今天認識的新朋友眼睛頓時一亮,他說他可喜歡喝紅酒了,一星期可喝兩三瓶呢。然後我們交換了一些買紅酒的地方,我覺得太好了,酒友不是沒有,只是有待開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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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早急著寫部落格,是為了趕緊修正對「Last Friends」的看法。週六看完後,我覺得後頭挺讓我失望的,不是太複雜的事情,讓我看了都覺得挺累的。我的淺見有二:一、明明知道那個男生是個暴力慣犯,在街上被他堵到就算倒楣好了,居然兩個女生還會去他家談事情,這樣被飽以老拳,也只能說是求仁得仁了。看到大家被一個人整得這麼慘,不禁讓我狐疑,為何不有人拿布袋,有人拿木棒,聯合起來把他痛打一頓呢?二、難怪丸子說,有時覺得那個女主角很煩。我也覺得他煩死人了,真難想像這種女生能讓人愛得死去活來,實在應該早點丟掉,好跟瑛太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才對。以上是我瞎掰的,但就可以知道我有多不耐煩了。

 

週六跑了大老遠,到一家貨源比較齊全的碟店,看到「停車」時我很興奮,因為聽到這部片子的風評似乎不錯。但我一看之下,又傻眼了。我覺得演員演得挺好,但劇本實在太爛了。像是這種一個晚上的奧德賽,一個人不斷遇到各種荒謬情境,永遠回不了家,劇本就必須非常合理精確才行,但是導演好像只要說服自己就好了,不管能不能說服別人。我跟咩仔說,就像高捷對三樓的故事熟悉到這樣,他怎麼還會跟張震說,擋到他車的可能是三樓的呢?另外,雖然我不會開車,但以常理來看,有駕駛人不從駕駛座上去,而是從副手座挪過去坐以致於坐到蛋糕的事情嗎?當然,在電影後頭,張震又一次從副手座挪過去,但這依然不能改變這種不合理。還有………

 

咩仔聽完我的種種抱怨,最後下了一個結論。他說,這部電影實在應該列入限制級才對,上面應該標明:「處女座不宜」。其實咩仔也覺得雖然故事不錯,但處理得並不細膩,有一些不合理的地方。但他不像我這麼反感。我是看到一半時,就希望主角早點坐計程車回家好了,這樣我就不必看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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