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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會喜歡「溫柔酒吧」,真是一點都不奇怪的事情吧。這部回憶錄的場景在距離紐約很近的曼海瑟,這同時也是「大亨小傳」小說的舞台。年少時如果讀過「大亨小傳」而又正好非常喜歡的話,可能終其一生都會記得隔著海灣無法企及的綠光,可能也會記得,有些人一輩子的目標,就是希望活得像他年輕愛人所嚮往的完美形象,想要贏回他,雖然一點都不值得。

我很喜歡「大亨小傳」。所以,「溫柔酒吧」一開始介紹作者生長的這個地方,盛產曲棍球選手與腫大的肝,一條路上幾乎都是酒吧,由此可以瞭解為什麼費滋傑羅的小說裡總是充滿著酒精,除非喝到自己掛掉或撞車,否則不會停止。立刻讓我對曼海瑟充滿了興趣。他所描寫的溫柔酒吧,早年叫狄更斯後來叫酒掌櫃,這是一個讓人可以到這裡閒聊、評論,用口舌展現溫暖或機敏智慧的地方,這種型態的酒吧,可以上溯蘇格蘭的麥酒館,或者羅馬帝國時期旅人休憩的托缽小鋪,雖然溫柔酒吧的老闆不知道這些歷史,但從他的血脈裡卻承繼了這種風格。

雖然是僅憑印象寫下的內容,但我自己回想這些片段時,還是覺得作者真是厲害,一兩個段落,就把他的家鄉還有這個酒吧,放在一個令人印象深刻的脈絡裡了。接著他自己的故事,這個酒吧裡其他人的故事,就開始上場了。

我自己在閱讀這本書時,一直覺得有種親切感,好像在對照跟自己很接近的生命經驗似的。作者八歲時第一次走進酒吧,他對這個世界充滿好奇與嚮往,雖然直到十八歲時,才真正成為酒吧的常客。

我念國中時,第一次進入所謂的咖啡館,那時還不會喝咖啡,就點了個冰淇淋之類的。我對咖啡館的好奇是從電影、小說來的,第一次去咖啡館覺得很普通,也許還有點小失望,但是以後咖啡館在我生活中佔有很重要的地位,我最喜歡看書的地方就在咖啡館。

這種空間的嚮往還不是主要的。更主要的可能是,我們年歲相當,看著他生命的過程,我也不時會想到我的。我們差不多時間念大學,差不多時間當記者,對於自己對於未來的困惑也差不多,還有對於酒的喜愛,我們也差不多吧,雖然我覺得他喝酒時應該比我更瘋狂。

從別人的生命裡檢驗自己的,我覺得對方好像跋涉過漫長泥濘道路,終於到達一個可以俯瞰的平台了。就像關於這個酒吧的故事,他嘗試過多少次,終於寫出來了,在閱讀這個回憶錄時,我覺得作者毫無保留的展現出自己好的不好的一面,也終於做到自己想做的,故事結束於九一一事件,更讓這個回憶錄有一個史詩式的結尾。如果我沒記錯的話,作者大學念的也是歷史吧。

當然,絕對值得我深思的是,作者寫這本書時已經戒酒十年了。他說,我總覺得努力和喝酒是兩條相反的路,如果你朝努力多走一點,酒就會少喝一點。如果你朝酒多走一點,努力就會少一點。這句話不可不聽啊。我對自己說。

我喜歡這本書,大概是因為雖然我一向喜歡回憶錄,但很少有書能像這部一樣讓我深深認同。好像在說,其實只要多作一些自己想作的事情,就可以走向更好的自己,這其實不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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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ightonearth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