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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睏極,看到床邊桌上放置的皮帶已然發霉,我連一秒鐘都沒有考慮的,把皮帶丟進垃圾桶裡,準備倒頭就睡。倒頭卻意識逐漸清醒,我想,我怎能這麼容易的就把一個跟了自己十五年的皮帶丟掉?

如果我沒記錯,這輩子我只買過兩條皮帶。一個是經過百貨公司時的無聊之舉,並不特別喜歡,買回也從來不用,後來也就扔了。但是這條皮帶就不同了,我很喜歡,即使後來它很舊了,我也捨不得扔捨不得換,上回回台北時,突然感覺不想再繫皮帶了,也就沒有帶去北京,現在剛回來,卻一把把它扔了。

最近的確對自己的東西有股狠勁,在北京時丟了一些舊T恤、牛仔褲等等,我想人到了一個年紀的確會想把某些東西丟掉,不是為了除舊佈新,多買新的,而是像壓縮檔案般,想把自己的生活壓縮得越簡單越好。那些舊了的,不太能用的,附著太多回憶的,就跟著回憶一起丟棄吧。

我想到茨威格的短篇小說〈看不見的收藏〉。先閒話兩句茨威格,雖然他以寫人物聞名,但我覺得他寫的中、短篇小說真好看,台灣只流行過他的〈一位陌生女子的來信〉,但其他的中篇,如〈一個女人一生中的二十四小時〉更是傑作,他寫賭徒,是從他的手寫起,讓人目眩神迷。前陣子遇到一位大陸出版社老總,他說德語文學在大陸賣得最好的就是茨威格,重複出過無數次他的小說。這跟台灣很不一樣,前陣子我心想,也許把他的中短篇小說拿到台灣出好了,上網一查,卻發現兩年前已經有出版社這麼做過了,但似乎也沒什麼迴響,真可惜。

回到〈看不見的收藏〉。說的是一位畫商(應該沒記錯)去拜訪外地的收藏家,歷經戰亂後,收藏家已經失明,卻很高興和畫商共賞自己的收藏,但真相是,在戰爭期間,他的妻兒為了活下去,早已將一些精品賤賣,畫商也不忍說穿,只好對著其他藏品,聽收藏家回憶著某幅已經流失的珍品的特色。茨威格自己也收藏了許多手稿等珍品,但在兩次大戰後,逐漸散失,最後他在中南美洲自殺身亡,這些收藏在他身前身後,也不知流落何方。〈看不見的收藏〉不知寫於何年,只能說這篇小說傳達了收藏家最原始的感慨。

前陣子咩仔去歐洲旅行,行前他傳了幾張貓的照片給我,還有一張他本人比較滿意的照片。他說,人生充滿意外,還是早做準備好,萬一有個差錯,別人幫你選了一張令你難受的「遺照」,後悔可都來不及了呢。掛下電話,我心裡無限感傷,覺得旅行前說這種話真不吉利,但第二天看了他傳來的照片,我覺得昨天的傷感很可笑,因為這是什麼遺照啊,這麼低檔,連洗不洗不出來,還要當遺照咧。

不過,我心裡也承認咩仔說的話是對的。自己的東西,自己丟總比別人幫你丟好,所以現在,整理舊物我也不太猶豫了。

前幾天看保羅‧奧斯特的《神諭之夜》,也說了意外其實才是必然,看似規律的生活只是表象。因此他延續漢密特《馬爾他之鷹》的片段寫了一段書中書。保羅‧奧斯特是我很喜歡的作家,幾乎每本書都好看。

又離題了。我剛才想,如果我們想丟棄的是一個人,或是一個回憶該怎麼辦?或是,你是別人想丟棄的人又該怎麼辦?其實,人生的荒謬就在於,人與人的關係看似深重其實輕盈,沒有誰值得自己這麼耗費力氣的「丟棄」,如果要這麼費力,正顯示了重量。通常就是這樣漸行漸遠,一如人生輕盈的本質,隨時可以按鍵Delete掉的本質,這樣也好,快樂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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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ightonearth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