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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我已經酒名遠揚到即使現在開始戒酒,也很難挽回名聲的地步,但是現在喝酒的確是比以前謹慎多了,倒不是想洗心革面重新做人,而是覺得身體真是大不如前,更重要的是,我覺得對於酒,好像沒有以前那種激情了。

以前只要到101底下的超市或是到孔雀洋行,我都有一種血脈賁張的感覺,到了北京,也會固定到家樂福看看,不時添點新貨,現在,每個月固定從酒商那裡買個給予極大優惠的套裝組合,也就表示意思到了,我連選都懶得選,也幸好酒商搭配的組合,總還可以信任。

也許,對酒的迷戀跟很多東西一樣,都屬於一種昔日時光的產物,當某種心境過去之後,也許酒還是照喝,但其中已無熱情可言。

最近想看點英文書,所以選了已經在我手邊很多年但從來沒翻看的《挪威的森林》的英文版,連看帶猜最近也快要看完了,我很訝異看英文版跟看中文版對一些情節的感受很不相同,不過最讓我若有所失的是,書裡的渡邊還是不斷的喝酒,而我當年之所以對酒著迷,恐怕受他影響不小,但是現在看到那些喝酒的情節,我就像我的貓咪兒聽到人的召喚那樣,只有耳朵會微微豎起,然後就繼續打旽了。(這或許也跟渡邊通常喝的是我不喜歡的啤酒有關吧?)

這或許真是一個矯枉過正的心理,現在看書裡或電影了不斷喝酒的情節,我通常想到的是第二天的頭疼和胃痛,以及酒後不堪回首的失態,這些都讓我感覺不喝酒的時光是格外值得珍惜的。

不過,說了這些幡然悔悟的話,並不表示我就不喜歡喝酒了,紅酒是通向我靈魂的鑰匙,雖然靈魂最近一直在沈睡,但沒有鑰匙還是不行的。

前兩天,我打算一鼓作氣把毛姆的《尋歡作樂》看完,之前已經開了一瓶紅酒,以每天兩杯的速度,心想正好小說看完酒也喝完了,沒想到那天把最後兩杯喝完了,小說還沒看完,而且這本小說最峰迴路轉的部分就在最後四分之一,因為這部小說的幾個主角都是作家,所以看毛姆譏諷那些堆積自己聲名的作家,以及像趕流行一樣的所謂文學潮流,都把我逗得樂不可支,沒想到在最後四分之一,卻逐漸讓人傷感起來,我毫不遲疑的把我家僅存的一瓶紅酒La Chapelle de Bages1999打開了,一般來說,這時候開一瓶好酒是極為不智的,因為一定喝不完,甚至根本喝不了太多,等第二、第三天再喝,味道又不對了,可是為了搭配《尋歡作樂》結尾那種空無,只有好紅酒才算匹配啊。

寫到這裡,我發現自己對好紅酒的珍惜之情還是溢於言表,也許我對酒的情感還是沒變,只是從愛情變成了親情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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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ightonearth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8)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