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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早急著寫部落格,是為了趕緊修正對「Last Friends」的看法。週六看完後,我覺得後頭挺讓我失望的,不是太複雜的事情,讓我看了都覺得挺累的。我的淺見有二:一、明明知道那個男生是個暴力慣犯,在街上被他堵到就算倒楣好了,居然兩個女生還會去他家談事情,這樣被飽以老拳,也只能說是求仁得仁了。看到大家被一個人整得這麼慘,不禁讓我狐疑,為何不有人拿布袋,有人拿木棒,聯合起來把他痛打一頓呢?二、難怪丸子說,有時覺得那個女主角很煩。我也覺得他煩死人了,真難想像這種女生能讓人愛得死去活來,實在應該早點丟掉,好跟瑛太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才對。以上是我瞎掰的,但就可以知道我有多不耐煩了。

 

週六跑了大老遠,到一家貨源比較齊全的碟店,看到「停車」時我很興奮,因為聽到這部片子的風評似乎不錯。但我一看之下,又傻眼了。我覺得演員演得挺好,但劇本實在太爛了。像是這種一個晚上的奧德賽,一個人不斷遇到各種荒謬情境,永遠回不了家,劇本就必須非常合理精確才行,但是導演好像只要說服自己就好了,不管能不能說服別人。我跟咩仔說,就像高捷對三樓的故事熟悉到這樣,他怎麼還會跟張震說,擋到他車的可能是三樓的呢?另外,雖然我不會開車,但以常理來看,有駕駛人不從駕駛座上去,而是從副手座挪過去坐以致於坐到蛋糕的事情嗎?當然,在電影後頭,張震又一次從副手座挪過去,但這依然不能改變這種不合理。還有………

 

咩仔聽完我的種種抱怨,最後下了一個結論。他說,這部電影實在應該列入限制級才對,上面應該標明:「處女座不宜」。其實咩仔也覺得雖然故事不錯,但處理得並不細膩,有一些不合理的地方。但他不像我這麼反感。我是看到一半時,就希望主角早點坐計程車回家好了,這樣我就不必看下去了。

 

這兩天看片子的運氣不好,但是騎車的運氣不錯。週日天氣很好,我騎著車到馴鹿喝咖啡,意外得知,因為房東漲價,所以咖啡店可能會搬家或什麼的事情,這好像也不太讓人震驚,現在要在北京安安穩穩的過小日子,真是不容易。我跟老闆說,如果要搬家了可得跟我說一聲,萬一哪天去了大門深鎖,這豈不是讓人很傷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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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ightonearth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9)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