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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在想,如果一個人對寫作心懷大志,那寫部落格對他來說是好是壞?也許這跟每個人寫部落格的狀態有關,我自己從未花很長的時間寫一篇部落格,多是一天中某個可以沈澱下來的時間,匆匆寫就,寫的都是浮想印象,沒有更深刻的東西,勉強只能算是素材而已吧,我經常覺得這種寫部落格的習慣,其實對真正的寫作是不利的。

但是最近我覺得,長時間做一件事情,也許會產生一點好的影響才是。這個月忙極了,本來事情就多,偏偏十三號左右,接到一位朋友電話,提醒我答應寫的稿子已經推延甚久,這個月實在不能再拖了,我問了需要字數,竟然高達五六千字,然後十八號就得交稿,我很為難,但又覺得拖下去不是辦法,勉強應承下來。沒想到,就像兩人串通好了一樣,我又接到另外一個朋友的電話,他說,你答應寫的稿子不寫是不行了,我大驚,心裡暗暗叫苦,我原本想把這兩篇東西截稿時間錯開一個月,沒想到數學不好,居然把他們撞到一起了。我問,何時要交稿?答曰,二十五日。我一咬牙也答應了。

過去當記者時養成一個習慣,凡事要有根據,即使你要抒發己見,也要建立在採訪或蒐集到的資料上頭。但這回,我沒時間做採訪,沒時間蒐集資料,也很坦白的邀稿者說了,我只能從自己出發,寫些自己的感受,頂多從網路上確定一下自己的印象對不對。就這樣,連續兩個週六,我在書蟲分別把兩篇稿子寫完,可能寫得不怎麼地,但這是我首次不依賴資料、採訪,而是僅憑自己的印象(當然也是很熟悉很有把握的),完成一些東西。我覺得這是部落格的收穫。

昨天一個朋友提到剛喝過一瓶南非獨特品種的葡萄酒,他說味道極為奇特,我問是好喝嗎?難喝嗎?還是怎樣?他說,反正我身體裡完全沒有對這種味道的記憶。我本來想笑他,士別三日,就儼然成了葡萄酒專家了,還說了什麼身體記憶之類文謅謅的話呢。

後來想想,人的身體的確儲存了不少印象。喝過的酒嚐過的味道,即使你已經淡忘了,但哪天又遇到的時候,味覺會幫你重新恢復那種記憶。我曾看過一篇報導,說是初生的嬰兒,他第一口喝的是水還是有味道的飲料,會決定他對飲料的喜好。聽說,我出生時,我父親就在我嘴巴上塗葡萄糖,然後我立刻就非常有鑑別力的,如果是有味道的飲料我就喝下去,如果是清淡無味的水我就吐出來,我媽跟我講這件事情的時候還覺得很神奇,為什麼嬰兒可以分出水和其他東西。日後,我一直想用這件事情解釋為何我會嗜酒嗜咖啡的原因,但又被人吐槽說,那個年代哪個嬰兒剛出生時不是塗葡萄糖?難道其他人也愛喝酒了嗎?我想想也有道裡,因為酒和咖啡之外,我也不喝汽水、可樂等飲料,只喝礦泉水,所以真的很難一概而論。但我實在很喜歡,我出生幾天就拒絕喝水的堅持,這是身體最初的印象。

當然,身體還會記得很多東西,像是握著一隻手的感覺,或者某一種香氣。如果可以訓練自己的身體是一個龐大的記憶庫,該是多麼幸福的事情。你喝過的紅酒,像不同流域的花那樣在你身體嘩啦作響,你把緊握過一次手的溫度放在最偏僻的角落,想保存那種絕對,然後你還會記憶更多的事情,更多的味道,然後你會覺得人生是豐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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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ightonearth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