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我發現喜歡寫字的人大致可以分成兩種,一種是只寫自己內在的變化,不論他置身何處,他最想描繪的都是心裡感受到的東西。另一種人,對於外在的世界特別好奇,他很善於觀察,像一面鏡子一樣,可以隨時接收外界映照的光與影,並從這些訊息中獲得一種心得。這兩種類型當然不是涇渭分明的,而是每個人多少都有這兩種成分,只是哪些是隱性哪些是顯性而已。

在寫了五個理由之後,我發現自己寫的都是內在的東西,這讓我感覺如果不是在北京,而是在另外一個城市,我是不是也會寫下同樣的五種理由呢?當然這樣的問題無法假設,但也提醒我得好好想想,當我要離開這個城市的時候,我最捨不得的是什麼?我立刻想到的便是北京的冬天了。

許多人都覺得北京的秋天最美,所謂的「金秋時節」,陽光照射在柳枝上、城牆上,都呈現一種金黃的光澤,天已不熱,風裡透出一種秋涼,又有好吃的大閘蟹,說多幸福就有多幸福,但這些對我還是不夠的,因為不夠天寒地凍,我最喜歡寒風吹在臉上那種清冷的感覺了。

以前聽蔡康永說過,台灣怎麼發展出時尚這種產業呢?在巴黎,有四季分明的氣候,可以讓你搭配各種服裝和擺飾,有一個香榭大道讓你炫耀你精心的打扮,台灣,夏天一件T恤或襯衫、長褲或短褲,冬天一件毛衣、外套,也就夠了,有多少時候可以讓你打上一條圍巾與手套,甚至讓你展示你多層次的裝著呢?

雖然我連時尚的邊都沾不上,但他的這些話非常深入我心。我很討厭夏天,絕對不願意為了夏天而購置T恤以外的新裝,但冬天就不一樣了,夏天我奄奄一息,冬天我就活的有滋有味,我願意花錢買各式毛衣、大衣,雖然品味不出眾,但裹著一件大衣我就覺得活在自己的城堡裡,說不出的溫暖快樂。

台北的冬天常伴著陰雨,這種濕冷的感覺讓人不夠愉悅。但是北京的冬天就不同,它夠冷夠乾,但室內都有暖氣,所以經常你必須全副武裝,穿上大衣、毛衣、襯衫或長T恤,戴上帽子、手套、圍巾缺一不可,這是為了在外頭走路用的,一到了室內,像舉行一種儀式的,卸下圍巾、手套、大衣,必要時連毛衣也得脫了,感覺室內溫暖乾燥,然後要出門時,又像舉行另一種儀式似的,把一件件的衣服又套上了。

王府井是觀光客的園地,不討在地人的喜歡。可是冬天的時候,我經常在東方廣場吃完飯,順著王府井一路往北散步到三聯書店,途中我會經過歐陸造型的東堂、首都劇院,或者哪裡也不駐足的就為了感受到迎面而來的寒風,這是多令人怡然自得的一種感受。

有時候會遇到下雪,下雪看似浪漫其實並不,因為你可能根本打不了車回家,但在沒有這種後顧之憂的情況下,雪景是多麼的美麗,尤其是在下雪後的第二天,走在胡同裡,看到殘雪堆疊在四合院的屋瓦上,白白的一層,好像四合院的屋頂就是雪最適合的居所那樣,兩者搭配出一種清洌而又具有歷史風華的美感。

僅僅是為了北京的冬天,我就覺得我捨不得離開這個地方,除非移居到另一個同樣緯度的城市。前些年,我會到北京時通常是十月秋末,有些人同情我得在這個寒冷的地方過冬,他們不知道我是多麼欣喜,就像另外一種航向的候鳥一樣,奔赴我的北國之冬。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nightonearth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9)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