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知道在「多數人」裡是最好的藏匿場所,一如在森林裡偽裝成綠色。如果我們跟隨多數人發出的聲音,我們就在同聲一氣裡以為自己是正確的,或者以為自己站在安全的一方。

 

但是如果你不小心成為多數裡的少數,就像那位美國女記者在埃及街頭形成醒目的金黃,那時你是否可以理解,多數人一旦形成暴力將更肆無忌憚?公憤可以是正義的,也可以是暴力的。被點燃的激情,可能是善良的,也可能是黑暗的。

 

前陣子台灣政府當局因為提名大法官而引起軒然大波。主要原因是,其中一位提名者最高法院法官邵燕玲因為之前一個判決見解:她的合議庭主張一三歲女童的性侵案,無法確知是否違反女童意願而發回更審;此事引起台灣民眾激烈反彈,透過臉書等網路串連,而發動了「白玫瑰運動」,邵燕玲被網民稱作「恐龍法官」。事件尚未平息,馬政府又提名邵燕玲出任大法官,民眾的怒氣又再度被點燃,質問政府的決定距離民意有多遠?使得台灣最高當局幾次出面道歉,並改變提名邵燕玲的決定。

 

很清楚的,這件事情有兩個層次。第一,邵燕玲為何會有此種判?是她個人的麻木與冷血,還是這個見解其實代表了最高法院對此類案件的「主流」見解?第二,馬政府這次的提名,是真的距離民意很遠,不在乎外界觀感,還是邵燕玲的經歷表現,的確是提名大法官的適當人選,即使她的判曾有如此大的爭議?

 

在網路時代,真相是否越辯越明,其實還有疑慮但是隨著訊息的快速傳遞,耳語以及事實的碎片反而得以快速複製渲染,越是離奇讓人不敢相信的事情,越能掌控人們的注意力而形成一種印象。於是,是非黑白似乎沒有疑義的在第一時間裡就被確定了至於裡頭複雜的因果豐富的思辨,反而沒有太多時間去沈澱,因為在網路上,其實很少人有時間去拜讀長篇大論

 

網路鄉民的正義很容易激發,看到自己認同的主張,只要按一個讚,就表達了自己支持正義的態度。更何況邵燕玲這件事情看起來誰是誰非很清楚,什麼叫做不能明確確知性侵是否違反三歲女童的意願?三歲女童哭著說不要,難道還不算是表達其抗拒的意願嗎?

 

違反多數人常識的事情,其實最需要被解釋,只是在群情激憤下,不見得能平心靜氣的讓別人說清楚。以邵燕玲這個判決見解為例,在一審、二審時,都認為女童哭著說不要,已經表達違反其意願,應該屬於「對未滿14歲之人為強制性交(或猥褻)」加重刑罰,而在邵燕玲三審的合議庭中,為了區別「對未滿14歲之人為性交(或猥褻)」以及「對未滿14歲之人為強制性交(或猥褻)」之差異,所以她的判決見解是,應明確是否違反女童意願而發回更審。

 

她的判決見解不是不可非議。在多數人的常識中,三歲女童哭著說不要,已經表達違反其意願,很難想像還能要求三歲小孩說出或做出什麼更強烈的行為來表達其抗拒。另一方面,這個判決見解即使於法有據,但卻觸犯了這個社會的道德底線:我們應該保護兒童,不能讓欺負兒童的壞人逍遙法外或減輕刑罰。

 

但是,值得思考的是,為什麼邵燕玲要做出這樣的判決見解?據邵燕玲與其同僚的說法是,這個見解其實代表當時最高法院對此類事件的「主流」見解。如此,需要檢討的環節遠超出邵燕玲個人,媒體更應該充分傳達其理由,形成社會共識與司法間的對話,如果法律本身不合時宜,那麼應從修訂法律本身著手,這也就是為何在這次事件後,台灣司法界提出「對未滿7歲之人性交,均論以加重違反意願性交罪」的新主張。

 

 

其實邵燕玲這件事情最可怕的不是她的判決見解。因為在三審發回更審時,可以理解成她要更明確加害人強制被害人的證據,這可能會干犯眾怒,但是執法者應有的審慎。最讓人不寒而慄的是,當民眾怒氣被引發後,她所面對的「國人皆曰可殺」的處境。你沒有論辯的餘地,你一生的努力也因為被貼上「恐龍法官」的標籤而被醜化,你是如何思考所有證據而得到如此結論的過程並不值得在意,因為多數人的憤怒與正義需要一個刻板化的「壞人」來承當。在社會公審的氣氛中,激情只會引發更多激情,想想當年那些恨不得食袁崇煥之肉的市井百姓,他們何嘗不是覺得自己是基於公憤,去聲討一個賣國賊?

 

 

黑的不是不能變成白的,只要多數人相信這是白的。張愛玲的祖母是否曾經寫過那首詩給她的祖父張佩綸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所有人都相信她寫了,這也是張愛玲所說的沒有人願意去破壞佳話。也是因為同樣原因,當我們在各種場合傳遞我們所知道的一些事情時,我們所傳遞的也是我們願意相信,能激起我們強烈共鳴或強烈反彈的,我們以為這是事實,但也許這只是另一種人云亦云。

 

人云亦云其實在網路時代更須謹慎面對。台灣曾經經歷過一段民意被媒體操控,而媒體被政府操控的時代。現在,政府的操控越來越被監督,而網路似乎可以成為一個客觀中立的平台,在眾聲喧嘩的時代,呈現不同的觀點與事實,似乎再也沒有什麼可以夾民意以自重了。

 

其實,多數人的狂熱依然容易被點燃。多數人可以伸張正義也可以遂行暴力,更可怕的是這種暴力還會帶著正義的面具出現,我們這個社會容易輕信的特質並沒有因為新媒體的出現而成長多少。除非我們永遠記得尊重個人尊重少數尊重邊緣尊重歧異。因為我們的歷史曾經告訴我們,所有的正統都曾經是異端,而悲劇在於當異端成為正統後,他打擊新的異端絕不手軟。當不同見解被劃上撒旦的標誌,當持不同見解者被分類成一小撮人,我們就得開始思考事情是否真的這麼簡單,還是我們的激情與義憤又被出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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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ightonearth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