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長官偶爾會拿我來以古鑑今。他前幾天跟我說件趣事。有回他對站崗員說,某某以前寫人物採訪的時候,經常只寫人家的額頭。意思是說,我通常只關心人家腦子在想什麼,至於氛圍啊、表情啊,一概不在我關心之列。站崗員天生聰穎,他一聽此言就連連表示,他會多加注意。

 

其實這句話老長官以前也跟我說過。所以我一聽就笑說,我只寫上半身。沒想到老長官異常堅持,他說哪裡有上半身?只有到額頭。這又把我給逗笑了。

 

今天在一篇雜誌上看到林燕妮訪問陳可辛。先不說訪問做得好不好,我覺得以林燕妮對人情世故的熟悉,他在評斷一些事情時自然會有一種份量。比如,他直接說黎明演「甜蜜蜜」是非常適合的,因為黎明一直有內地人的一種氣質,但演「梅蘭芳」時,完全沒有把一代宗師的風韻表現出來。我相信很多人都覺得黎明演得不好,但是林燕妮兩句話就把那種骨子裡的差異說清楚了。氣質已是鴻溝,如果演技無法超越,那就只能一敗塗地了。

 

看了這篇採訪,讓我不禁有些手癢。我想不同的年紀即使看待一個人也會有不同的角度。我覺得應該找個機會再做一次人物採訪才對,這樣就會知道自己這些年到底是進步了,還是退步了。

 

我每天早上起床的第一件事,就是按下CD的play鍵,這幾天我聽的都是Backhaus彈奏布拉姆斯,所以早上一按下去,發現是張懸第二張專輯居然有點意外,我完全忘記昨晚睡覺前換了一張CD了。

 

刷牙洗臉後,正好聽到「喜歡」這首歌。這張CD聽過這麼多次,以為感覺已被磨平,但居然還被一句「在所有不被想起的快樂裡,我最喜歡你」而略微有點感動。其實我感動的是歌手那麼明白的說出「喜歡」兩個字。

 

我一直覺得,「喜歡」這個詞彙個性不鮮明,不像愛那樣強烈,不像性那樣絕對,喜歡游移在愛情與友情之間,游移在可能與不可能的兩端。我們可能很隨意的說出,我喜歡這個歌手,我還蠻喜歡這個人的,表明一種態度。遇到說不出「愛」這個字的時候,就說我喜歡你。

 

不過,我已經忘了有多少年沒有說「喜歡」這個詞了。我曾壓抑了多少年,一直想問一個人「你到底有沒有喜歡過我?」但始終問不出口。如果是要由我表態的話,我可能寧願說我愛你,而不是我喜歡你。因為這更直接,更不躲躲藏藏。

 

但是,我說的這些,其實都不是我聽了張懸這首歌最直接的感覺。我的感覺可能是更平和的,沒有那種暗潮洶湧的。

 

這讓我想到某一年暑假,一個國中同班的男同學老是在早上八點鐘準時的打電話給我。國中時我們本來就比較有話聊,所以國中畢業後彼此寫寫信、假期裡打打電話,我從來都不覺得是什麼不尋常的事情。

 

有一天,他告訴我,未來幾天他不能打電話給我,因為他參加救國團的活動要去爬山。我說,但去無妨。心裡想的是,這跟我又有什麼關係?

 

比較有趣的是過了兩天的下午,我在家裡無所事事的晃蕩。正好晃蕩到電話機旁邊時,電話突然響了。居然是這位同學打來的,我說你不是去爬山?他說,對,再上去就沒有電話了,所以我趕緊現在打電話給你。

 

也許是因為沒有預期,也許是因為從早上變成了下午。我突然覺得非常感動,這個人對我的意義好像也不一樣了。

 

可惜的是,這似乎沒有改變什麼。我忘了他回來之後,我們是不是變得比較不一樣了,比較記得的是,發生了一件事情,讓我覺得我終究是不可能喜歡這個人的。而人非常奇怪,當你心裡曾有過這些轉折後,要保持原來的狀態也不容易了,我好像對他越來越不耐,然後又過了幾年,就再也沒有聯絡了。

 

不過,我始終記得那個下午。讓我此後相信人的心,是有可能在毫無準備的一刻會被攻陷的。然後那一年暑假這麼多八點檔的電話,這麼多年的聯絡,我們從來沒有比友情更多的東西,打電話好像是他的習慣,我從來沒有問他,你每天這樣打電話給我是幹嘛?當然,我也不會告訴他,曾經有某個下午,我是真的喜歡上他。雖然就像效果不好的感熱紙,沒有多久,這個字跡就消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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