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的兩位酒友相約喝酒去,我不甘寂寞的在遙遠的北京和他們共飲。其實我昨晚得看一本最近要截稿的書,但人一任性,就有不好的後果,一杯紅酒下肚,我就開始昏頭,這樣看書只能囫圇吞棗,我轉而開始東想西想,突然想到幾個月前,我還在台灣,有位從國外回來的朋友打電話給我,然後跟我說,你手機放的是什麼芭樂歌啊。

 

我想起手機續約時,可以試用音樂下載之類的,所以我下載了三首歌輪流播放,我覺得這些歌都挺好聽啊。既然無聊,我就打電話到我台北手機,聽聽那些鈴聲為何會芭樂。第一首張惠妹的「沒有煙抽的日子」很正常啊,我對這首歌的喜愛一如往昔。第二首是伍佰的「夢的河流」,這是我最喜歡的伍佰的歌,我覺得很有味道,但是為什麼只聽副歌時,這麼的怪異,這麼的芭樂呢?然後我就在也沒有勇氣聽孫燕姿的「雨天」了。

 

一首歌裡,如果只擷取大家最熟悉最朗朗上口那段,也許讓人感覺突兀,歌還是要鋪陳才好。這讓我想起最近看的一本大陸作者寫的懸疑小說,我一個晚上看了幾十萬字,所以他算寫得好看的,只可惜結尾寫得其糟無比,我跟同事說,這真是「精心布置」的失敗。雖然對於大陸寫手尤其是喜歡嘗試類型小說的年輕作者,經常要有這種浪費時間的心理準備,但這是第一次,我很想在這位作者的部落格針對這部小說留言。

 

我想說兩點:一、小說最重要的是開頭和結尾,結尾不好就是一百乘以零等於零,一切心血都付諸東流。二、胡蘭成說張愛玲的一句話還是可以參考的:「張愛玲可以破壞佳話,所以他寫得了好小說。」雖然類型小說有一個不斷重複的規則,但其中的規則之一,就是結尾要出乎讀者的意外,所以這本身就是對情節鋪陳的反叛。這本書如果可以破壞傳說,打破那種書中一直要經營的被詛咒的宿命,結局就不會是這樣讓人跌破眼鏡的差。

 

小說最重要的是故事。所以我非常同意老闆說的,評估一本小說,一定要看到最後一頁。當然,有些小說(通常不是類型小說)在某些篇章就會閃閃發光,把人完全俘虜,就像我最近一直提到的「大師」,我在看到簡體版第九頁,描寫亨利詹姆斯年輕時某個雨夜站在巴黎街頭,等待一扇窗戶的燈光亮起,這一個晚上的經歷,日後亨利詹姆斯曾寫下來,但他不允許自己寫得更多,在想像中他不能超越那條界限,這是他最接近的一次,但他卻從來沒有接近過。一頁裡,有回憶、有想像有故事,穿梭虛實,被雨濡濕的絕望,對我來說,看到這一頁,就感覺非常豐盈。

 

當然,更令人放心的是,能寫出這一頁的人,絕對不會寫出爛結尾,所以能讓我放心而又快樂的讀到最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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