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喜歡拍下自己的影子,我和小灰也來一張。

其實我喜歡的顏色還不少,但不知道為什麼老是買灰色的腳踏車,加上我對取名字又沒有天分,所以每一輛都叫小灰,就像有人的女朋友都叫寶寶是一樣的。

這輛小灰原來並不叫小灰。我本來想叫他「愛馬士」,簡稱「愛馬」。但擔心別人以為我挺馬,又想到包法利夫人的名字就叫艾瑪,所以覺得叫做「包法利夫人」也不錯,但是想到包法利夫人悲慘的命運,我想與其命途多舛,不如有個菜市場名,所以他又叫小灰了。

雖然有的時候我會見異思遷,想著其他漂亮且變速更多的大車。但這段有他相伴的日子,我真是滿意極了。我甚至覺得小灰也像個血肉之軀,剛開始跑起來時,他還有些拘謹,暖身之後,他就邁開大步跑得酣暢淋漓,有時候我會擔心跑這麼遠,回家一定很吃力,但拜風向與小灰之賜,回家的路總是比我想像中容易許多。

雖然很喜歡小灰,但我還是不打算把他帶到北京,因為不出三天他可能就會落入賊人之手,這樣我還不如把他放在家裡金屋藏嬌,至少有一種放心。

今天在家裡整理東西時,我又摸摸小灰,感覺要冷落他這麼久,真是捨不得。不過至少小灰可以欣慰的是,我已經不打算在台北買其他大車了,有了小灰,就算要環島,也完全是可以的。

記得要買小灰時,我問門市小弟說,這輛車一天可以騎多遠?門市小弟像打禪語似的說:「那要看你體力可以騎多遠」,然後又說,騎四十公里應該沒問題。

現在我們已經完成一倍的目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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