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六騎完腳踏車後到敬愛的寶姐家作客。我跟當晚來賓說,也許你們不相信,但我今天騎車時突然覺得,在騎車和紅酒之間,我可能比較喜歡騎車呢。小牛立刻說,這怎麼可能?寶姐更是直搗黃龍,他說,那跟LEROY比呢?我頓時語塞,前兩週我們承蒙友人慷慨,請大家喝了九○年LEROY(就是上面這瓶),美妙啊,這種幸福真的不能養成習慣,只能偶一嚐之時時回味,否則以後喝什麼酒都不對了。

雖然騎車還是比不上LEROY,但是自從騎車之後,我發現自己還是有些許變化。比如,當我想買什麼東西時,就自動代換成可以買什麼裝備?有點像料理東西軍那樣,牛角和隆河酒,你選哪一樣?正當我慶幸該買的都買了之後,突然發現我好喜歡捷安特紅色Flight M1,我想如果再花十幾張小朋友買這輛車,咩仔可能會叫我去看醫生,所以一直猶豫不決,最後這個問題是被阿和兄解決的,他說,要換新車?等你的碼表超過一千公里以後再說。真是有道理。

今天是情人節,但我想多數人可能在辦公室同事收到花的那一刻,才突然意識到吧?剛才我們辦公室就有了一點小小的騷動。我是早幾天就發現了。因為前幾天朋友們約今天聚會,大家商量一番之後,都沒人想到今天是什麼日子,而我正好聽到塔羅王子說,最近玫瑰會比較貴,因為情人節到了,才想到我們居然約了這麼奇怪的一天,但是大家都沒有因此而改期,可見大家都覺得與其回家看小說,還不如跟朋友聊天好,足證朋友若干,就跟腳踏車上的頭燈一樣,是人生不可或缺的裝備啊。

為了幫今天助興,我就推薦一首本週我最喜歡的情歌,莫文蔚唱的「其實我一直都想對你說」,我一天也可以聽五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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