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慘,真是慘。今天早上領悟到一個道理,酒喝得不愉快沒關係(頂多早走就好),就怕喝得太愉快,最後人追著酒跑,然後第二天的早上生不如死。

昨天赴一個兩週前就定下的酒約,六點一刻離開辦公室時,正巧在電梯遇到老闆,老闆表情不太自然,然後囑我今早早點到辦公室。懷著恐懼的心情,我沿路打電話跟咩仔商量要帶幾瓶酒。咩仔說,只有我倆喝紅酒,其他都是啤酒族,不如帶一瓶好了。但又想,這不是擺明了不讓其他人喝紅酒嗎?所以最後決定還是由我再去遠企超市買一瓶。

選了一瓶白酒之後,看到有瓶南非酒的名字很有趣,叫做「漫步的羊」,所以也買了一瓶打算送給咩仔。到了吃飯的地方,發現文壇一哥駱駝祥子也帶了一瓶紅酒,後來你們都可以猜到了,最後這幾瓶酒沒有一個可以倖免,就連「漫步的羊」都不能完璧歸咩,而我今天早上頭疼得像有好幾隻羊在我腦袋裡散步。

以前看李長聲寫日本幻冬舍社長見城徹當年如何以酒會友,而後約了許多名家的稿子,呵呵,我想這不難嘛,現在我覺得這大概不是每個人都可以做的,在我心目中大概只有文學出版的大老初掌門人可以做到,昨天一起喝酒,最後我實在不勝酒力,趕緊問咩仔要不要一起走,而初掌門人依然神態自若,從那時起,我就放棄成為見城徹第二的想法。現在其實我很想打聽他今天到底是幾點上班,如果黎明即起,我就確定我不適合做這一行。

昨晚還很慘的是,因為我堅持要坐捷運回家。然後天有不測風雲,我居然一臉醉態的遇到老友蔣好讀,我想昨天雞同鴨講的親切談話,一定讓他印象很深刻。

總之,在如此頭疼的時刻還寫部落格,一來是為了確定我的腦子基本運作正常,其次是為了寫下這句話:我要戒酒。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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